办公室内污染的维权问题上海室内环境监测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因室内装修等原因导致环境空气污染,造成人员健康损害事件时有发生,但目前我国室内环境污染管理的立法尚不健全,不少方面缺乏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同时,在环境污染损害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同样适用室内环境污染诉讼。
王主任指出,为了保证办公环境室内装修不造成污染,
一,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应从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出发,在进行室内装修等活动后,可以要求装修商依法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
二,我国相关法规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我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但目前尚缺乏相应法律责任条款。
三,一旦发生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办公场所的使用人员依照我国《劳动法》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提出改善办公环境质量的要求。如所处工作环境得不到改善,或污染损害已经发生,员工可依法提请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
四,员工提出环境污染赔偿要求,要出具医院诊断有效证明等原始单据。
五,如诉诸诉讼程序,需要证明职工身体不适症诊断证明与该办公室空气污染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环境污染案件的一种类型,室内环境污染案件在确定因果关系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即被告方应举证证明污染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有可以依法免责的证据,否则,被告就要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六,依照有关环境法律,即使致害方排污不超标的,只要造成污染损害事实,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海室内空气检测服务平台是最早一批通过上海技术监督局CMA认证权威空气检测中心,针对目前上海装修空气污染状况,公平公正地提供第三方权威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装修装饰材料检测、工程竣工验收空气质量检测,车辆空气质量检测等相关服务
欧雷塞斯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装修装饰材料检测、工程竣工验收空气质量检测,车辆空气质量检测等相关服务 点击,了解详情
-
GB/T 17226-2017《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
一、标准基础档案
标准全称:GB/T 17226-2017《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
英文名称:Hygienic requirements of classroom ventilation in middle and elementary school
属性:国家推荐性卫生标准(现行有效,2025 复审确认继续有效)
发布 / 实施:2017-11-01 发布,2018-05-01 实施,替代旧版 GB/T 17226-1998《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适用场景:新建 / 改建 / 在用中小学普通教室;中专、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幼儿园无覆盖,需搭配 DB11/T 1744-2020 幼儿园地标使用넶0 2026-06-11 -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发布 / 实施:2008-09-24 发布,2009-09-01 实施,替代旧版 GB 18583-2001 标准状态:现行有效,家装胶水、美缝剂、墙纸胶、木工胶强制执行
넶3 2026-06-09 -
GB/T 33017.5-2017《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 5 部分:空气净化器》
GB/T 33017.5-2017全称是《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5部分:空气净化器》,是我国针对高效能空气净化器的推荐性评价国家标准,2017年发布并实施。
넶12 2026-06-05 -
HJ 533-200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是一项由中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该标准于 2009年12月31日 发布,并于 2010年04月01日 起正式实施。
넶12 2026-06-03 -
“室内空气”检测报告不再盖CMA章
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所有新出具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一律禁止加盖 CMA(计量认证)印章。室内空气检测项目已正式移出 CMA 资质认定许可清单,不再纳入强制 CMA 管理范围
넶48 2026-06-01 -
GB 18580-202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0—2025是我国现行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的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全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GB 18580—2017。
넶28 2026-05-28

